为使我协会真正成为依法设立、自主办会、服务为本、治理规范、行为自律的社会主体,更好地发挥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作用,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,现作如下承诺,请予以监督。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,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。
(二)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投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,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能力。不乱收费、不搞行业垄断、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,不损害国家、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,不擅自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处室、厅属事业单位名义举办活动。
(三)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加强组织内部管理,建立健全厅管社团民主决策、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,本会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均履行相关程序,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。
(四)恪守非营利原则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严格财务管理制度,按章程收取和使用经费和会费。主办评比达标表彰、技能竞赛等活动时,严格遵循公益性原则,不向参加对象收取任何费用。
(五)主动公开年度工作报告、业务活动、财务状况等信息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社团内部监督,及时向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。
(六)充分认识社团党建工作的重要性,健全党组织,切实做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。
(七)严格遵守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规定,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主动接受年度检查,多年未进行年度检查的,登记主管机关将予以处罚直至撤销登记。厅管社团应积极参加社会团体评估工作。
以上承诺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处理。
承诺社团: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
2019年8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