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 会 办 法
根据协会的章程规定:本协会是由河南省内从事智能化(建筑智能化、城市及道路照明、机电建筑安装、BIM及信息化、行业互联网等)工程的行业设计、施工、咨询、研发、产品生产、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院校、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。
一、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二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三)在本团体的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从事智能化行业的企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。
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《申请表》;
(二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: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、相关资质证书;
(三) 经协会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审核同意后办理入会登记,并颁发会员证书;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协会组织的诚信创建等各项活动权;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,优先通过协会媒体宣传企业、推介产品及服务,在技术咨询、业务培训中享受优惠待遇;
(四)查阅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、会议记录、财务审计报告等权利;
(五)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、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六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,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履行行业自律公约;
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七)遵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履行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五、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(一)警告;
(二)通报批评;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(四)除名(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)。
六、会员如对理事会的处分结果不服,可提出申诉,由理事会作出答复,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。
七、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八、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(一)连续2年不缴纳会费;
(二)连续2年不参加本会活动;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(四)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五)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。
九、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十、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其经营规模、市场份额等优势,限制其他会员在本会中发挥作用。
十一、会费标准:副会长8000元/年,理事2000元/年,会员1000元/年。